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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新标准公布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最高760元

日期:2016-07-14 10:1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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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新标准公布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最高760元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召开一类会议的会议费开支上限为760元/人天、二类会议为65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为550元/人天。《办法》已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进行了明确,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四类会议是指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办法》明确,在会期安排方面,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在会议规模方面,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0人。

  对于会议费开支标准,《办法》指出,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一共包括三项,分别是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与2014年的标准相比,住宿费标准提高,一类会议由400元提高到500元/人天,二类会议由300元提高到40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由240元提高到340元/人天。伙食费和其他费用金额未变,伙食费为,一、二类会议15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130元/人天;其他费用为,一类会议为110元/人天,二类会议为10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80元/人天。

  《办法》还规定,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各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等。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会议费管理办法取消了2014版中“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的规定。据分析,这主要考虑到各地星级饭店价格差异较大,但会议最终以花费的金额为准,对星级规定没有太大意义。(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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