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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通过“菜篮子”建议案 外埠基地种菜执行与北京相同的规范

日期:2012-04-16 12: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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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至12月,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联合7个民主党派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工商联,对怎样让百姓“菜篮子”货足价稳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在2012年3月下旬形成了市政协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若干问题的建议案》提交给市政府,从13个方面提出了完善“菜篮子”工程的建议和意见,希望把事关千家万户的“菜篮子”工程建设成为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

  抓好“菜篮子”,既要建好菜园子,又要管好菜摊子,拓宽买菜的方式,让老百姓更方便地买到更便宜的菜。通过走访发现,除了批发市场、超市,本市还新建了一批外省市在京的蔬菜直营店,只要6个小时就能让北京市民买到外地菜田里刚刚采摘的新鲜蔬菜,品种齐全、价格实惠。这些直营店也成为了“菜篮子”工程的新探索。

  四大环节推动“菜篮子”建设

  “菜篮子”工程事关千万百姓,一直是公众关心的热点,由市政协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若干问题的建议案》(以下简称“建议案”)及调研报告,从生产、流通、安全、保障等方面对加强“菜篮子”建设提出了建议。对此,记者采访了市政协经济委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对这些建议进行逐一解读。

  生 产

  鼓励本市企业租地种菜

  ●现状

  北京的蔬菜自给率仅为28%,70%以上的农产品需要依赖外埠供应。本市提出“十二五”时期的蔬菜自给率要由目前的28%提高至35%,但受水资源短缺、土壤污染、劳动力成本高等因素影响,以通过大幅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来提高蔬菜自给率在本市恐难以持久。

  ●建议

  建议市委、市政府根据耕地、人口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农产品自给率。一方面放在提高现有菜田的生产效率上;另一方面鼓励本市大型龙头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在北京周边通过直接投资、合作协议等模式,建设一批高标准、稳固型、可控性强的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保证北京“菜篮子”供应需求。

  ●解读

  市政协经济委办公室主任范和香介绍,目前北京与外地的蔬菜供给模式主要是三种,一是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如北京在河北张家口建立了近60万亩蔬菜生产基地;二是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集团到外地直接租地种植蔬菜供给北京;三是外地农产品公司在北京开直营店。“从调研情况来看,政府之间的合作能够起到主导作用,但只能是保证大宗的农产品如大白菜、土豆等供给,对于一些购买量比较少的蔬菜品种的供给相对较少,而外地来京开直营店则需要比较多的政策扶持。因此,还是希望本市的大企业、大超市、大批发市场能够走出去,到外地建立供应基地。”

  同时,调研组通过对本市大型超市的调研发现,超市直接建基地供应蔬菜能够在检测检疫等安全方面做到统一规定,这样能够更有效率。

  流 通

  多建菜店市场降低成本

  ●现状

  本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不够合理,同时,农产品从批发市场到零售终端,收费项目多、流通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老旧社区原有配套的国有菜店、粮油店大部分被出租、转租;新建社区缺乏农产品销售配套用房。

  ●建议

  加快在东南五环外黑庄户乡新建一个大型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步伐,并对回龙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形成以新发地、黑庄户、回龙观三大批发市场为骨干、其余批发市场为补充的均衡发展新格局。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直接对接,鼓励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社区菜市场直销直供。组织一次对批发市场收费进行清理的专项行动,开设普通农产品市内配送绿色通道降低流通成本。

  用3年左右时间,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终端农贸市场、菜市场和社区菜店。并通过立法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建设一定面积商业设施作为便民菜店用房,由政府收购并委托管理。

  ●解读

  在范和香看来,要建好“菜篮子”工程关键在流通领域。首先,一级批发市场的布局进行适当调整。通过调研发现,从京沪高速进京的农产品占全市总量的四成以上,通过京开高速进京的只占15.3%。进入本市的蔬菜一半以上都先进入新发地批发市场,再运往全市的次级市场,重复运输致使成本增加。因此,建议案建议在东南五环外黑庄户乡新建一个大型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其次,在运输环节应该降低一些不必要的费用,主要是运输费用,一般占到了流通成本的一半左右。由于运输农产品的货车不让进城,菜贩商户只能用面包车运输,装载量少成本高,还经常被交管部门罚款。“虽然罚的是卖菜的,但实际是罚买菜的。”建议案因此建议,市内农产品配送应鼓励采用符合地方标准的厢式货车或冷藏保温车,对符合条件的配送车辆配发鲜活农产品运输统一标识和通行证,允许这些车辆白天在五环内配送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农产品,以杜绝人货混装面包车的违法运营。参与调研的王天麟委员还提出,开设普通农产品市内配送的“绿色通道”,采用双向免收通行费,以降低运输成本。

  对于建议案提出的“批发市场收费专项清理行动”,范和香表示,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于外来农产品要收取入门费、出门费、摊位费、摊位竞标费、综合服务费、税费等,超市等零售终端扣点高、收货扣重严重,这些成本多要计入销售价格,最终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希望通过整治,能够规范市场,减免一些不必要的费用。

  安 全

  外埠基地用北京标准种菜

  ●现状

  2010年,全市菜田面积58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为29.4万亩,尽管全市仍有一定的耕地面积可扩大为菜田,但蔬菜种植面积的增加受水资源短缺、土壤污染、劳动力成本高等多种因素影响。北京与一些外地农产品基地建立了供应合作关系,但这种合作对土壤等涉及质量的因素关注不够,进京农产品抽检若发现问题,批发市场可能不会追究责任,导致“问题”农产品流入餐桌。

  ●建议

  建议案提出责成有关部门对本市土壤开展重金属污染调查,加快外埠无公害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同时,改进农产品检测方式,加强政府检测,完善监测体系。在全市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政府应设立派出机构和检测站;在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应加大政府抽检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

  ●解读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要求,建议案建议在全市280万亩种植蔬菜的菜田每150亩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并根据普查结果调整蔬菜生产布局;尽快启动农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提升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供应。据了解,目前本市土壤调查中并没有重金属污染的相关检测项目。对于外埠基地,因为一般是雇佣当地农民进行种植,范和香表示,建议案希望能够推动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对使用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一系列操作流程进行规定限制,应当和北京本地农民的操作流程一致。”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建议案还鼓励基地农民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财政应拿出一定补贴资金用于对基地土壤进行检测和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

  在农产品流通环节,范和香介绍,建议案提出要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进入北京的食用农产品逐步实行基地、集团和区域准入制度与退出制度。在准入环节,逐步推行四项准入方式,即按标准准入、检验检疫准入、协议准入和检测准入。在退出环节逐步推行协议退出、强制退出、限期追回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加强对被退出食品的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四项准入方式各有侧重,标准准入类似于国家3C标志,就是由本市制定一个农产品标准,达到标准的就可以进入市场销售。检验检疫准入主要是针对进口农产品及肉类,协议准入主要是地方政府之间合作时采用,而检测准入则是对蔬菜瓜果进行检测抽查,合格就可以进入市场。”

  保 障

  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专项资金

  ●现状

  据统计,本市蔬菜种植80%以上是家庭小规模分散作业。这种方式生产效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及市场冲击的能力较弱。蔬菜生产没有直补和最低收购价格补贴。

  ●建议

  市、区(县)政府应设立社区公益性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网点财政扶持资金,并尽快启动新建小区规划建设便民设施特别是便民菜店的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专项资金,在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期,对影响“菜篮子”的主要品种给予一定价格补贴,并对扩大的储备品种给予一定补贴。

  ●解读

  “其实在国外,不少国家如美国、日本都有类似的价格补贴制度。”范和香表示,日本在1966年就制定了《蔬菜生产销售稳定法》,对菜价进行保证补贴,防止价格大起大落。“这次调研中,市侨联就提出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对消费量大、日常离不开的一些蔬菜品种如土豆、大白菜、洋葱、番茄、白萝卜等以法律或法规形式进行价格控制。”

  链接

  日本《蔬菜生产销售稳定法》

  日本《蔬菜生产销售稳定法》的主要内容是:当某种蔬菜在某个季度的实际市场价格低于一个保证价格水准时,蔬菜供应稳定基金就会对指定蔬菜的生产提供价格补偿。这种保证价格在每个主要蔬菜消费区单独计算,计算公式是:保证价格等于该种蔬菜过去9年中的季度名义平均批发价的90%,然后用这个保证价格与该季度的实际市场平均价相减,再乘以每个生产者的装船量,所得乘积的90%就是补偿的数额。而那些消费量大的蔬菜,如洋葱、甘蓝、大白菜以及日本萝卜的生产者则可以得到全额补偿。同时,对所有蔬菜来说,每单位补偿额最多不应超过该种蔬菜历史平均市场价格的35%。如果市场价格骤跌,导致每单位补偿额超过35%水平线,则多出部分不予补偿。(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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