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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首都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意见》

日期:2013-06-08 00:00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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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京发〔2012〕12号),发挥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在推动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培育和吸引创新创业人才中的载体作用,结合我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发展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首都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科技创新创业日益活跃,我市孵化体系不断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创新型服务机构不断涌现,国际化趋势日益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育能力持续提升。《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京发〔2012〕12号)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机构,支持孵化机构品牌和服务输出,培育和推广创新型孵化模式,引导孵化机构提升产业培育能力。

  贯彻《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孵化体系发展现状,市科委研究起草了《意见》。

  二、《意见》制定原则

  《意见》的制定坚持“市场引领、分类制度、专业聚集、质量优先”原则,以培育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以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机制、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环境为着力点,以提高首都科技企业孵化体系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为核心,发挥优势,创新模式,集聚资源,加强联动,加速首都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支撑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大发展。

  三、《意见》制定过程

  为做好《意见》的起草工作,市科委组织对全市多家典型科技企业孵化机构进行了调研,并组织软课题对我市孵化体系发展现状、国际及国内部分省市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专家、孵化机构代表等召开多次专家会,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等相关委办局联合会签,《意见》于5月23日印发。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结合我市孵化体系发展新动态,着力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特色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着力构建我市全方位、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服务网络,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并提出至2015年要实现的三方面目标。

  第二至第五部分,主要围绕实施“孵化网络建设、孵化模式创新、产业孵育、国际化发展”四项工程,提出引导方向及具体举措。其中:孵化网络建设工程,围绕企业“种子期—初创期—高成长期”需求,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链条,以孵化机构为节点,构建研发试验、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创业导师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孵化服务网络;孵化模式创新工程,鼓励孵化机构发挥自身优势,探索特色发展模式,支持创新型孵化器和创业服务平台快速发展,构建首都孵化机构多元化发展格局;产业孵育工程,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支持孵化机构聚焦优势专业领域,加强自身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原创产业培育能力,增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国际化发展工程,支持孵化机构依托“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中美企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合作载体,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对接,提升孵化机构全球创新资源聚集能力。

  第六部分完善组织保障,明确了加强全市统筹协调、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完善评价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培训与宣传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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