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
答:由于长期以来,城市楼宇内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三方之间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晰,存在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城市楼宇已成为重特大事故的易发区域之一。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建委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
二、《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制定的依据和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为加强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核心内容是明确了楼宇内的产权单位、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三者的安全职责。
三、《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的适用范围?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在同一楼宇内或产权单位将楼宇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范。
四、居民小区是否也适用《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
答:居民小区不适用。
五、城市楼宇发生事故有什么特点?
答:由于城市楼宇人员密集,涉及单位数量多,从业人员众多,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同时将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六、产权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产权单位主要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确保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等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七、物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物业单位应当按照与产权单位签订合同的约定行使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开展日常检查,对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会同产权单位制定楼宇总体的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八、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服从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的管理,对使用行为负责。
九、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
答:产权单位、物业单位:双方主要是合同约定的关系,物业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并为此负责,产权单位负责监督。
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物业单位负责对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管理,包括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的管理,使用单位应服从管理。
十、楼宇的应急处置与以前相比有何变化?
答:以前的应急预案,都是楼宇内各个单位自己制定的,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殃及其它单位,则没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规范明确各单位要制定自己的应急预案外,还要由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制定该楼宇的总体应急预案,以便于集中该楼宇内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等,更好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十一、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由哪些部门来实施?市民发现安全隐患,向哪些部门反映?
答:产权单位、物业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实施监督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由使用单位的监管(管理)部门实施;消防局对楼宇的消防实施专项监管;安监局实施综合监管。
市民发现楼宇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可以向安监局、建委、消防局等单位反映。具体来说,物业单位、产权单位的问题,向建委反映,使用单位的问题,属哪个行业管理,向哪个行业反映,比如使用单位是商场的,向商务局反映;消防问题向消防局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向安监局反映。
十二、为推动《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的落实,市安监局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广泛宣传,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对《规范》意义、内容等进行报道,让广大市民及单位熟知《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摸清全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对《规范》的知晓和执行情况;三是与建委、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推动规范的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