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对象

释义:

  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对象是持有一级、二级残疾人证,有托养照护需求且本人或者监护人有接受相关服务意愿,未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重度残疾人。

发布时间
2025-07-3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来源出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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