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紧急防汛期

释义: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我市城区出现大面积严重内涝,严重影响城市正常运行时,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发布时间
2022-07-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来源出处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 (2022 年修订)》的通知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 (2022 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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