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科发〔2018〕92号
各有关单位:
2018年4月,国家工信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为更好的对接国家政策,落实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我市高精尖技术产业发展,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前期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交发〔2017〕325号)做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本次《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原文件(京交发〔2017〕325号)废止。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备注:《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2019年12月10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