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市级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5-26
  6. [发文字号] ​京交法发〔2021〕1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5-2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打印
字号:        

京交法发〔2021〕15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郊区交通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北京公路学会、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北京停车行业协会、北京市静态交通业商会:

  为推进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