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市级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实施日期] 2021-12-01
  5. [成文日期] 2021-09-26
  6.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21〕2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9-2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47期(总第731期)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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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1〕24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的三年消化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阿托品异丙嗪注射剂”等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详见附件1)。

  二、对“清开灵注射剂”等48个药品名称、剂型等进行规范调整(详见附件2)。

  三、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做好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确保不因上述调整影响临床用药。

  四、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删除药品名单

     2.规范调整药品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删除西药.png

删除中成药.png

规范调整药品名单.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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