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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8-14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0〕28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8-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完善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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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0〕288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完善《北京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细则》(京规自发〔2019〕150号),优化整合测绘事项,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京规自发〔2019〕4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合测绘事项

  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中的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仓库、厂房纳入“多测合一”,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或联合体同步开展工程竣工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将有关测绘成果形成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低风险)成果报告书(见附件),用于规划验收、联合验收、地价款核实和不动产登记。

  二、共享互认测绘成果

  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低风险)成果报告书等测绘成果各部门共享互认。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设单位、测绘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测绘活动。我委将按照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低风险)成果报告书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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