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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9-12
  6. [发文字号] 京民老龄发〔2016〕37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9-1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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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老龄发〔2016〕375号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和完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和自理生活能力,创建宜居适老城市环境,现启动2016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创建宜居适老居家环境

  通过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和知识普及,降低传统观念、居住习惯及经济条件等制约因素影响,提升全社会对适老化改造的认识水平,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对适老化改造需求意识,培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意识,不断优化现有住宅和居住空间的适老水平,创建宜居适老居家环境。

  (二)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逐步将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将现行的住宅改造设计、老年人身体评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财政补贴等方面政策相互衔接,实现住房保障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无缝对接,并根据老年人需求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范围,将各项服务融入到适老设施装配使用中,推进硬件设施与软服务的有效结合,逐步实现适老产品系列化、服务功能体系化、服务支持智能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逐步扩大养老产业规模

  通过政府积极引导、财政资金支持,推进适老化改造社会化运营,扩大政策实施效果,撬动居家适老改造市场,探索适合老年人需求的适老改造商业模式,促进适老家装、康复辅助器具、智能适老电子产品等养老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二、改造原则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改造主体多元化原则

  家庭适老化改造主体应包括政府、社会、家庭和老人,政府政策引导,带动社会参与,鼓励家庭主动,多方合力推进,逐步建立面向大众普及、设施与服务无缝对接、积极拉动市场的社会化运营机制。

  (二)改造需求差异化原则

  适老化改造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在自理期、半自理期、介护期和终末期各阶段对居家适老改造需求的差异性,同时还要考虑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意愿、住宅建筑硬件条件等具体情况,兼顾美观舒适、中国元素、趣味爱好等因素,针对不同老年人家庭有个性化、定制化的适配方案。

  (三)改造内容层次化原则

  适老化改造内容应以满足老年人适老需求为中心,内容包含几个层次:一是建筑硬件的改造,包括地面、墙体、卫生间设施等关键部位和功能区;二是室内家具、装饰的改造,达到使用的便捷可及、安全舒适;三是适老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指的是对老年人进行功能补偿、功能代偿以及改善适应环境能力的辅助器具、设备、仪器等;四是智能化助老服务设施,利用医疗、通讯等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系统,通过专项终端和布线,为老年人家庭提供智能化服务支持。

  (四)改造服务体系化原则

  家庭适老化改造要将家庭生活空间、老年人生活能力、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护理者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有机结合,科学设计、统一配置,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安装简单方便、易于移动、不破坏居家环境,保障改造内容的适合、适应、适度、适用,充分发挥改造设施的使用价值、提高使用效率。

  三、改造内容

  (一)建筑硬件改造

  主要包括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关键部位和功能区:

  地面:实现出入口、通道无障碍改造,消除地面高度差,保障轮椅进出空间;进行地面防滑处理(例如防滑砖、防滑贴、防滑地胶、防滑垫等),保障通行安全。

  墙体:安装扶手、安全抓杆,保障老年人起居安全。

  卫生间:水盆、马桶、花洒上加装扶手及握杆;改造台盆进深空间,保障轮椅进出;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蹲坑加装坐便椅等,保障老年人活动安全。

  (二)家具家装改造

  通过对柜子、桌椅、厨具、灯具、五金配件等家具家装进行无障碍化、自动化、智能化等适老改造与处理,达到老年人使用的便捷、可及、安全、舒适。例如家具表面的软化、圆滑处理,橱柜、拉篮的可升降调节,桌椅的推拉方便处理等。

  (三)康复辅助器具适配

  通过有针对性地配备康复辅助器具、设备、仪器,对老年人缺失的生理功能进行补偿、代偿,改善和提高老年人适应居家生活环境能力。主要类别包括:

  助餐类:适老自助餐具、流食瓶等;

  助行类:助行器、拐杖、轮椅等;

  助穿类:穿衣辅助杆、穿袜器等;

  如厕类:坐便器、便盆、接尿器等;

  洗浴类:淋浴椅、床上洗头盆、洗浴床等;

  感知类:助听器、放大镜等;

  康复类:上下肢康复训练器、穿衣板、OT桌(可调试)、PT床(训练康复用)、康复脚踏车等;

  照护类:护理床、褥疮垫、床边桌、转移板、移位器、尿垫、口腔清洁刷等。

  (四)智能化助老服务设施配备

  利用医疗、通讯等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系统,通过专项终端和布线,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养老服务。内容包括智能家居系统、紧急救援呼叫系统(与999、120、119、110等平台联动)、远程监控系统、物联网健康管理系统等。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科学的需求评估机制

  需求评估是改造实施的根本依据。适老化改造内容丰富、层次复杂、需求多样、个体差异较大,需要有科学专业、便捷高效的评估标准、评估办法和评估服务组织,为改造实施提供支持。各区要统一标准、统筹监管,建立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机制,按照《北京市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需求评估与改造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采购入围服务组织提供的专业、高效的需求评估与方案设计、审核验收等服务,出台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服务质量控制,培养和发展需求评估服务组织,加强行业监管,壮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方便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得到及时、便捷、高效、专业的个性化需求评估服务。

  (二)建立动态化的适老化改造项目目录

  要根据老年人需求建立适老化改造项目目录。老年人可按政策要求在改造目录中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改造项目。各区要明确各层次、各类别改造项目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质量标准、产品信息,丰富产品与服务的市场提供,方便老年人根据自身需求与喜好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扩大老年人的市场选择,建立动态化产品提供与价格管理机制,形成有效竞争,优化方案设计与资源配置,同时加强目录采购监督和约束,保证老年人得到质优价廉、性价比高的适老产品,降低改造成本、提升改造效率和使用价值。

  (三)建立信息化改造过程监管体系

  各区要高度重视改造服务质量控制,加强过程监管。市老龄办将在北京市养老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上建立适老化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协助各区对适老化改造的申报信息、需求评估情况、具体方案设计、改造内容、改造目录、改造结果、验收审核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以方便进行数据核对、资质审核、过程监控、资金测算和统计分析,实现适老化改造的实时监控与动态管理。各区按政府采购要求确定适老化改造的需求评估与方案设计服务组织,招标入围服务商,并将服务组织与服务商详细情况、需求评估与方案设计情况、改造施工、验收审查等情况按照全市统一制式与要求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分类别、动态化信息公开,接受市级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016年启动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对我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城市特困、农村五保、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助行、助浴、助洁、紧急救援、康复辅助等,改造范围包括地面、墙体、卫生间等主要功能区。2016年改造标准每户不超过5000元。各区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入围评估服务组织和服务供应商,建立改造目录菜单,通过北京市养老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统一进行改造过程监控与信息管理。各区要详实了解本区经济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需求,按市级统筹分配拨付各区的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分类别、分批次实施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现有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任务。

  (五)重点保障特殊群体老年人服务需求

  加强对独居、失智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家庭服务支持,将智能化助老服务设施融入到适老化改造中,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科学技术和软件,通过专项终端和布线,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紧急救援、主动呼叫、功能定位等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各区要根据本区特殊群体老年人需求,继续为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独居老年人安装紧急救援设施,为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不断完善服务支持体系,保证有需求的老年人得到及时的居家服务支持。

  (六)逐步建立适老配置社会福利体系

  “十三五”期间,要逐步将基本适老项目纳入社会福利体系,扩大政府托底保障与重点保障层次与范围,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施适老福利配置。探索对“原宅养老”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社区无障碍化、社区公共为老服务设施配置、家庭改造等)给予一定的补贴,提供基本适老辅助器具(包括护理床、轮椅、助行器、浴凳等)无偿租用服务。鼓励自理能力弱、家庭改造成本高的城乡特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行集中照料,优化养老服务资源,加大政策创制力度。

  五、实施流程

  (一)申请与资质审核

  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向所在区民政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联系评估服务组织进行需求评估和方案设计、组织改造实施,并将申请与审核详细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二)需求评估与方案设计

  区民政局资质审核通过后,联系评估服务组织上门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需求评估与方案设计,形成评估确认表,留存完整、详尽的评估记录、设计方案,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由区民政局审核后进行改造实施。

  (三)改造实施

  区民政局将审核通过后的改造设计方案返回给服务商进行改造施工和适配,由服务商按进度和质量要求施工。改造完成后,服务商应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并形成竣工图或安装成果说明,留存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资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审核验收表,交区民政局接受审核验收。

  (四)审核验收

  区民政局根据施工进度联系评估服务组织对服务商施工情况进行审核验收,上报审核验收表进行备案审查,并将验收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结算改造费用,未通过的应组织服务商重新实施改造。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收集整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报告,加强服务质量监控。

  (五)监督审查

  各级民政部门要对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实时监督管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展进行动态监管,对申请人、服务组织、服务商进行资质审查,对提供的服务与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改造目录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分析,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违法事件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

  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切实将适老化改造工作列入养老服务基本建设项目,建立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各区民政部门要做好养老资源统筹,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明晰、落实到位。各区老龄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切实了解本区老年人的适老化改造需求,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组织,切实落实

  请各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根据工作部署,确定适老化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本区养老服务发展要求与各类老年人需求做好本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规划,确定本区的改造范围、改造标准、任务目标,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管理办法和详细计划,报市老龄办。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管

  适老化改造项目繁多,服务人群多样,又涉及各类服务组织、服务商,利益关系复杂。各区要加强政策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办法,规范实施流程,严格政府采购,加强信息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服务质量监控,保证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借鉴残联部门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需求评估、政策采购等工作管理经验,将优质的评估资源、服务商资源整合到适老化改造中,提升适老化改造服务质量与实施效率。

  (四)立足基本,探索创新

  各区要立足托底保障实施适老化改造,根据本区具体情况逐步扩大范围、拓展内容,重点在特殊人群服务方面有所突破,积极将适老化改造融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探索政策创制与创新,破解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难题,以政策带动市场、以项目带动产业,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要将适老化改造工作与当前实施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政策进行资源整合,丰富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扩大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市场选择。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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