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市级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6-01-01
  5. [成文日期] 2016-05-12
  6.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16〕81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5-2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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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16〕814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取消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请各区财税部门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辅导,做好试点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级财税部门反映。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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