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办发〔2012〕5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7.2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舍受灾受损情况,要求迅速做好救灾善后工作,确保9月1日按时开学。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迅速深入区县实地查看教育系统受灾受损及应急处置情况,指导制定灾后恢复方案,了解资金需求。现将确保9月1日按时开学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及时恢复损毁校舍
(一)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防大汛、防大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汛防灾应急预案,加紧调集人力、物力,加快受损校舍的修复工作,迅速消除安全隐患。
(二)积极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和检测鉴定。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要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逐校逐栋全覆盖、无遗漏。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确保安全使用。
(三)加快制定受损校舍修复方案,迅速组织设计、施工等力量开展抢修恢复工作。市教委将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受灾受损情况下拨修复资金。
(四)集中力量修复受损基础设施,特别是水电气热及因地面沉降造成体育设施、变电设施、技防监控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人员将低洼地带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教育教学、办公和后勤家具等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
(五)及时将受损校舍照片和视频上传“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注明“XX楼7.21暴雨后受损照片(或视频)”。
二、做好食品卫生、食堂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工作
(一)全面检查学校食堂设施,严防发生饮用水污染及触电、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卫生防疫工作,开伙前要认真检验食堂库房和冰箱内保存的食品原材料是否变质。
(三)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
(四)要在开学前组织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三、高度关注天气及灾害预警信息,确保群体性活动安全
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关注暑假期间组织的群体性活动的安全,取消到山洪、滑坡、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易发区组织的活动。若必须组织,要密切关注天气及灾害预警信息,遇有易引发自然灾害的天气,立即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及时撤离。高等学校要以适当方式提示离校返乡、外出旅游、社会实践、探亲访友的师生注意天气及灾害预警信息,确保人身安全。
四、排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为按时开学做好准备工作
(一)做好过水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等专用教室的检修工作,及时补充教育教学所需的设备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办公和后勤家具等。
(二)及时做好教材缺口的补充,确保学生在开学时领到教材。
五、开展对师生员工防灾自救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
(一)中小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通知》(京教函〔2012〕185号)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和自救自护培训。利用开学第一课、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中小学课间操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防灾自救和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上述活动前要针对学生年龄和地区特点,认真选择活动科目和内容,周密组织,落实各环节安全责任,活动完成后要进行评估总结,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开学前要对自有校车、班车的车况进行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行驶安全。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