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办字〔2014〕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市政市容委、城管执法监察局、公安局、住建委、气象局、公路分局: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2014年扫雪铲冰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密云县2014年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暨APEC会议期间全市扫雪铲冰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融雪剂地方标准》要求,为扎实做好今冬季明春暨APEC会议期间扫雪铲冰工作,保障雪天道路畅通和居民平安出行,制订2014年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扫雪铲冰工作是以方便市民群众出行为目的,以保障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为重点,坚持“人文、科技、绿色”的理念,做好“早下雪、下大雪”的各项准备,严格遵循“机械除雪为主、融雪剂融雪为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及时清除道路和门前冰雪,保障雪天道路正常通行,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扫雪铲冰工作指挥部,主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部指挥,副指挥由县市政市容委主任和县公路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镇街(地区)及相关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扫雪铲冰工作。县公路分局和县环卫中心等专业除雪作业单位要及时建立扫雪铲冰组织指挥系统,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确保联络畅通。遇有雪情预报或发现降雪时,各责任单位应立即自行启动扫雪铲冰工作程序,各除雪专业作业单位应立即出动,做到“雪中除雪”,并按照职责分工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调动辖区扫雪铲冰的作业力量,确保扫雪铲冰工作的全面落实。
各镇街(地区)及相关单位要成立扫雪铲冰工作小组,一名主管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于11月5日前将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到县扫雪铲冰工作办公室(电话/传真:69043408,邮箱:bjmy69043408@163.com)。
三、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县市政市容委:负责全县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扫雪铲冰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扫雪铲冰工作。
县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铲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未尽职的单位给予处罚,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
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负责办理除雪作业车辆专用通行证,组织警力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必要时为作业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为扫雪铲冰工作提供有效交通保障。
县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建设和施工单位做好本责任区扫雪铲冰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住小区扫雪铲冰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雪天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的发布,为县扫雪铲冰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公路分局、县市政市容委环卫中心:作为扫雪铲冰专业作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范围,建立本单位扫雪铲冰责任制,为做好扫雪铲冰工作提前落实应急队伍、物资、机械设备等。
各镇街(地区)及社会单位:按照县扫雪铲冰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及保洁队伍做好道路、街巷、胡同、门前的除雪工作,同时组织居(村)委会、社会单位和物业公司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四、区域划分
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环境卫生责任及道路清扫保洁权属划定责任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雪情就是命令”的意识,加强本责任区范围内扫雪铲冰作业组织,严格执行扫雪铲冰作业标准和规范,逐一落实作业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做到无盲点、全覆盖;要成立应急队伍,作为特别重大扫雪铲冰事件应急预备力量。遇有雪情,按照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蓝、黄、橙、红预警要求快速响应,全力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县环卫中心负责对其保洁的县城规划区内路段进行扫雪铲冰,尤其要确保重要道路、重要地段(如医院、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的扫雪铲冰工作。
县公路分局负责其管护、养护的国、市、县道(公路)范围内的铲冰除雪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县城道路两侧单位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定,进行扫雪铲冰,对面有单位的从门前起清扫至道路中心,对面无单位的清扫至对面路沿,左右两侧的责任段要相互衔接。
住宅小区由小区物业公司组织人员扫雪铲冰。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镇街(地区)环卫中心组织保洁人员清扫,居委会组织居民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县城内集贸市场、摊群由县工商分局负责组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清扫。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除环卫中心保洁范围外)的小街巷由有关镇街(地区)所辖居(村)委会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县城规划区域外的公路(含镇、村级公路)由所在镇政府分段划到各村,由村委会负责组织清扫。
各镇街(地区)及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扫雪铲冰工作,明确负责人,做到责任到路、到段、到人。
五、作业原则及要求
(一)作业原则
1.规范程序、反应迅速。各扫雪铲冰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明确、预案周详、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反应快速、协调一致、作业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切实保证“责任、预案、设施、人员、经费、积雪消纳场”六落实。融雪剂采购与储备工作执行“集中组织、分别购置、统一抽检”原则,除雪作业要做到雪前准备、雪中除雪与雪后迅速恢复市容环境整洁,密切衔接。
2.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各扫雪铲冰专业作业单位要充分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除雪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融雪剂的使用量,做到人工清雪与机械除雪的有机结合。
(二)作业要求
1.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驶入待命作业位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开展作业。各专业除雪作业单位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道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开展除雪作业。
2.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除雪,白天降雪时,及时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夜间降雪时,保障次日交通早高峰道路通行条件。蓝色、黄色扫雪铲冰应急响应时,保障主要道路通行条件;橙色扫雪铲冰应急响应时,应在2小时内保障主要道路通行条件;红色扫雪铲冰应急响应时,应在4至6小时内基本恢复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
3.遇有降雪时,各镇街(地区)要立即组织发动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和社区群众,按责任地段进行扫雪铲冰,并于降雪当天完成任务。白天降雪时,应随时清扫;夜间降雪时,应于次日上午10时前清扫干净;双休日、节假日降雪时,要停止休息组织清扫。
4.降雪结束后,迅速恢复市容环境卫生和清除积雪残冰工作。积雪残冰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区域内,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准备,制定预案。各扫雪铲冰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订本单位扫雪铲冰工作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做到“责任、预案、设施、人员、经费、积雪消纳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县公路分局、环卫中心要制订大、中、小雪和连续降雪的详细预案,并于11月5日前报县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
(二)储备除雪物资。各专业作业单位的融雪剂储备量和采购量依据前两年实际使用量安排,在入冬前要求部分数量储备到位;同时提前做好扫雪机械设备检修、调试和维护工作,配备应对大到暴雪的设施设备。各镇街(地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铁锹、扫把和融雪剂等除雪设施,督促本辖区内居(村)委会、社会单位和小区物业公司做好扫雪铲冰工具的准备工作。所使用的融雪剂应符合北京市融雪剂地方标准,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
(三)强化监督检查。降雪期间,城管部门要全员上岗,及时组织力量,对社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扫雪铲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责任,告知后仍不尽责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县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环卫、公路等专业作业单位的扫雪铲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扫雪铲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复查,对扫雪铲冰工作组织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曝光。
(四)严格融雪剂使用。降雪时,在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减少融雪剂的使用量。城市机动车道适量使用融雪剂,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控制使用融雪剂,“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区、居民社区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居民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禁止使用融雪剂。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扫雪铲冰公益性宣传,让群众主动扫好“门前雪”。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单位、社区居民从身边做起,自觉履行公民扫雪义务,主动参与门前、便道、街巷、小区等区域扫雪铲冰工作。
(六)做好信息报送。降雪期间,各单位每日上午8时前将前24小时内的扫雪铲冰作业情况、组织发动情况、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及执法情况、典型事例等信息报送至县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9时前将收集汇总的扫雪铲冰信息按时报送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