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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2-02-21
  6. [发文字号] 丰政发〔2012〕2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2-02-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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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政发〔2012〕20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丰台区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山区,河西地区林木绿化率超过50%,而河东地区的林木绿化率仅有25%,布局不够合理,生态系统脆弱,质量不高,功能不强,呈现人口多、林地少,林带多、片林少的状况,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为建设大规模森林景观,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维护丰台区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满足全区人民生态需求,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绿色发展、集约发展、和谐发展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按照“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增长,森林拥抱城市、绿色引领生活”的理念,在平原地区营造点线面、网带片、林园水相结合的大面积、高水平、有特色、多功能的都市森林景观,构建树种丰富、结构合理、自然协调、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体系,缓解日益增长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改善城市生态系统,满足市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态承载能力、绿色增长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打造“生态强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与丰台区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乡镇区域规划、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等紧密衔接,多规合一。打破乡镇行政界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2.坚持生态优先、自然和谐。按照适地适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要求,重点营建树种丰富、结构合理、自然协调、稳定健康的森林植物群落,形成近自然、原生态的森林景观。

  3.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以满足市民休闲游憩和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整体自然生态景观营造,体现区域文化内涵,发挥生态、文化、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效益。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分担。鼓励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5.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坚持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打造精品;集成推广耐旱节水、生态节能等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建设成效。

  6.坚持政策推动、惠及民生。充分利用边角地、废弃地、不宜耕作地等土地资源,采取流转租地方式,建立租地补偿长效增长机制;以当地农民为主体,建立营造、养护专业队伍,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文化、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

  从2012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使全区新增高品质森林2.9万亩,2012年启动实施5000亩造林绿化建设,后四年每年实施6000亩。推进平原地区造林建设,整体上要以大面积森林为基底,大型生态廊道为骨架,郊野公园组团为亮点,多密度健康绿道为网络,努力构建点线面、带网片、林园水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林地成片、绿道纵横、公园镶嵌、林水相依的大森林景观和“城市青山环抱、周边森林环绕”的大生态格局。

  通过5年的时间,实施2.9万亩的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完成后,将在丰台区形成“两带、三园、多廊道”的空间格局,初步形成“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三大生态体系建设。“两带”是永定河生态发展带和第一道绿化隔离带。永定河生态发展带由园博园和晓月湖、宛平湖、园博湖组成“三湖一园”,形成千亩连续水面,是距离京城最近的“一盆清水”,营造水绿交融、林水相依的生态景观,构成城市四大“绿肺”,拓展绿色空间。第一道绿化隔离带是槐新、绿堤、经仪、看丹公园等十三个“以野为魂、以林为体”的郊野公园和西局、槐房、葆台、老庄子等千亩绿化隔离绿地,隔离城市之间,缓解热岛效应,满足市民休闲需求,推动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三园”是在西部地区通过集中连片、成带连网的营建大规模森林,万亩北宫森林公园、千亩中华名枣博览园和青龙湖郊野休闲园,构建生态型、景观型、游憩型森林景观,实现景观多样化、功能多元化的西部生态旅游发展区。“多廊道”是在西六环路、京九铁路延长线、京原铁路、京沪高铁等多条道路铁路两侧建造绿色通道,连接城市外围,形成色彩靓丽、特色鲜明的景观大道,提升高速路出入口、河流交汇点、进出京路口等重要节点的绿化景观,构建平原地区绿色生态体系骨架。

  平原地区是我区重要的拓展区和发展区,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建设大规模、大尺度的城市森林,形成南部郊野田园,中部滨水绿带,西部山林野趣,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将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满足市民生态需求,将使丰台成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的生态强区。

  (二)建设范围

  空间布局是:按照“重点突出、集中连片、成带成网”的原则,根据北京市确定的“两环、三带、九楔、多廊”的空间布局,与丰台区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乡镇区域规划、土地资源利用规划、重大项目等紧密衔接,构建丰台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一点、三线”的建设布局。即:“一点”,南苑乡槐房村形成森林景观;“三线”,六环路、京九延长线、京沪高铁沿线形成永久绿化带。具体建设任务是:2012年我区计划实施5660亩造林绿化任务,主要分布在卢沟桥乡、花乡、南苑乡、长辛店镇、王佐镇5个乡镇。其中卢沟桥乡主要位于重点村(西局村);花乡主要位于京沪高铁沿线;南苑乡主要位于重点村(槐房村);长辛店镇主要位于京九延线;王佐镇主要位于六环两侧。

  (三)资金政策

  1.地上物补偿。乡镇政府负责腾退绿化用地的地上物(包括青苗、构筑物、堆料和设施等)补偿,补偿标准和范围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对于符合土地使用用途的地上物拆迁、青苗损失补偿按照实际发生作价;对于不符合土地使用用途的地上物拆迁补助参照环境整治政策,给予清运渣土30元/立方米补助款,从区环境整治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区政府研究后,由区财政给予追加)。对于已取得拆迁补偿的土地,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对于农民承包地内的种植苗圃等需补偿资金较大的地块,原则上保留现状,不纳入造林范围。

  2.占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实施造林工程的,市政府给予每年每亩补助1500元占地补偿费,补助期限暂定到2028年,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3.绿化建设费。按照每亩3万元标准投入,超出标准部分,自求平衡,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相应比例分担。对于区确定的重点地区超出标准部分建设资金,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区财政追加建设资金。

  4.林地养护费。建成后林木养护管理费每平方米4元,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相应比例分担。

  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投融资方式,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绿化建设。

  (四)技术规范

  1.树种选择。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生态优先、景观优美、突出特色的原则,主要栽植桧柏、油松、元宝枫、银杏、杨树、白蜡、丁香、榆叶梅、金银木等树种。

  2.树种规格。按照市里的技术指标实施绿化,常绿树苗高2.5米以上,落叶乔木胸径6公分以上,花灌木3年生以上。

  3.科技应用。大力推广应用抗旱节水、节能环保、森林健康经营等新技术、新材料,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质量水平和综合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成立以李超钢书记、冀岩区长为组长的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刘宇、张建国两位副区长为总指挥的指挥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等18个有关部门和5个乡镇政府及1个地区办事处为领导小组及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等具体工作。同时,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区“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督查考核范围和乡镇年度考核指标。各乡镇政府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腾退土地进行绿化建设,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指挥的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细化工作标准,把建设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区乡之间、区级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区国土分局要明确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用地的范围、类型和分布情况;区国土、发改、财政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抓紧落实2012年实施造林建设的具体地块和投资;区园林绿化局要会同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方案等工作,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二)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审批、检查验收、资金使用、考核奖励等制度。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审查建设方案,确保实现建设意图;工程推进中要加强项目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技术标准,加大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力度,严把施工建设质量关;工程建成后,区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评价奖励体系,开展工程竣工验收、效益监测评估和表彰奖励。

  (三)科技支撑,保证质量。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建立专家技术支撑平台。严格执行《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意见》,明确生态景观林、绿色通道、健康绿道、郊野公园、湿地保护等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优选苗木、合理配置、科学栽植,重点推广应用乔木、灌木树种各20种,常绿树苗高2.5米以上,落叶乔木胸径6公分以上,花灌木三年生以上。大力推广应用抗旱节水、节能环保、森林健康经营等新技术、新材料,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质量水平和综合效益。

  (四)加强养护,巩固成果。要建立严格的林木养护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养护标准和内容。创新管理机制,市场运作,专业化管理,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建立林木养护队,有条件的可以招聘专业公司,组织雇用以当地农民为主的管护力量,吸纳农民就业。区、乡镇要定期开展林木养护管理检查工作,建立长效的评估绩效考核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林木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林木养护管理。

  (五)统筹安排,抓紧实施。国土部门要抓紧明确绿化用地的范围、类型和分布情况,区园林绿化局要会同区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抓紧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密切配合,抓紧落实2012年实施5660亩造林绿化建设的具体地块,做好施工设计、苗木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举行启动仪式,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实现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的良好开局。

  (六)广泛宣传,全民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平原造林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增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世界城市中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实施平原造林工程为契机,广泛发动、全民动员,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多种形式,在城区广泛开展“花园进社区”、“绿植进家庭”等身边增绿活动;充分利用路边、地边、沟边、渠边,在农村广泛开展“植树进村庄”、“绿化进庭院”等活动,推动绿化美化建设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努力掀起绿化丰台、美化家园的新高潮。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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