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2-21
  5. [成文日期] 2024-02-18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执发〔2024〕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2-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的通知

字号:        

京人社执发〔2024〕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近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我们编制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分享: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