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门头沟区商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1-28
  5. [成文日期]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2023-02-03
  8. [发布日期] 2023-01-1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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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确保我区春节期间配送运力充足,鼓励邮政快递、外卖电商企业稳岗留工,根据《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门头沟区关于推动复工复产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补贴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门头沟区设有邮政、快递机构、经营点等并实地经营的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专职配送人员、前置仓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奖励标准

  1.在春节7天放假期间内(1月21日-1月27日),邮政快递投递人员每人每天派送单量不低于15件,外卖人员、前置仓人员每人每天派送不低于20件,每天给予100元补贴。

  2.在春节7天放假期间内(1月21日-1月27日),坚持每天在岗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以企业员工30人为基数配备一名管理人员,上限5人,每天补贴100元。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至2月3日。

  2.申报流程。通过企业自行申报的方式,申请奖励政策的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门头沟区商务局政策法规科,区商务局将按规定审议确定后,按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3.补贴发放要求。

  (1)隶属于上级集团总部的经营企业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于企业,并由企业下发给员工。

  (2)对于单独经营的快递机构、经营点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银行账户内。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我区专职派送人员、前置仓人员每天线上订单派送凭证截图。

  3.企业管理人员春节期间排班签到表及每日值守照片复印件(照片须有日期水印)。

  4.直接隶属于上级集团总部企业提供对公银行账号信息(开户行信息、账号、企业名称)。

  5.单独经营的企业站点提供企业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限每月流水1万元以下、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信息)。

  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送至区商务局。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工作要求

  1.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区商务局有权追回全部奖励资金。

  2.专项奖励资金使用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财政有关规定的,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此补贴资金应下发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员工,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六、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资金奖励。

  2.涉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3.请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控,严格规范操作。

  4.本实施细则由门头沟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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