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5-09
  6. [发文字号] 顺政办发〔2023〕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5-0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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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政办发〔2023〕2号

各镇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顺义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准营便利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顺义区功能定位,按照“平原新城看顺义”和“三个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围绕企业实际需求,持续优化涉企服务,坚持依法推进、协同联动、优化流程,全面推动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集成办理,并汇聚相关行政审批证件信息,向市场主体颁发一张综合许可凭证,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3年11月底,在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等40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并逐步推动更多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对同一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围绕市场主体准营涉及的审批要素,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编制行业综合办事指南,实现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一次告知”。

  对具备条件的行业,由行业审批部门对该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解,基于市场主体选择,集成受理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原来的多个申请表整合为“一表”,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对于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行业,可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搭建平台,集成服务,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业一证”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受理后分送各相关部门审批,实施“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工作机制。2023年4月底前,对涉及40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完成委托受理、授权审批。安排首席代表进驻,做好前台人员业务培训。

  按照全市统一标准,依托顺义区综合窗口平台和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建设“一业一证”申办系统,统一申办入口,统一办理页面,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时限,做好区级平台与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和“京通”对接。对具备条件的行业,成熟一批,上线一批,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提高网办深度,推进便利化办理。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一业一证”改革各环节中广泛应用。

  (三)证照汇聚,制发凭证,实施“一证准营”“一码联动”

  区政务服务局负责制发综合许可凭证,作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凭证,不替代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市场主体所需的单项审批证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发放,并可通过综合许可凭证的证面二维码查询和展示。在办理综合许可凭证时,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将具体实施相关单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相应救济方式告知市场主体,行业综合许可凭证在全市范围互认通用,积极探索推动综合许可凭证在京津冀地区互认通用。

  区政务服务局按照城市码生成标准和要求,生成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二维码。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对单项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可先颁发综合许可凭证并注明未许可事项,待该项业务符合条件后,再换发新的综合许可凭证。对涉及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信息变更的,由市场主体同步申请变更综合许可凭证和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办理变更换发等手续。对不涉及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信息的其他信息变更的,按照相关单项审批证件要求办理,综合许可凭证可通过二维码实现自动更新,无需申请综合许可凭证换证。各单项审批证件注销、失效、撤回、撤销、吊销等的,相应综合许可凭证同时作废,并由区政务服务局收回凭证。制发的“一业一证”综合许可凭证,按照证照汇聚要求,逐步汇聚至市电子证照库。

  (四)深化告知承诺制,推动改革成果落地见效

  结合全市告知承诺制改革统一要求,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逐步探索综合告知承诺审批,形成政府清楚告知、企业自主承诺、责任自行承担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推进审批便利化办理。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行业,具备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行业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适应不同场景领域特点,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逐步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措施。对暂不具备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条件的行业,各部门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至5月)

  1.制定方案。围绕全市“一业一证”改革任务要求及2023年版行业目录,结合顺义区实际,形成顺义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向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2.统一标准。对纳入改革的行业,逐一明确改革实施细则,按照市级部门统一要求,开展事项梳理、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和申请表单制作等工作。

  3.搭建平台。完成区级“一业一证”申办系统建设,接入北京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京通”开辟网上办理入口,试运行网上办理。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至11月)

  1.稳步推进。按照“成熟一业、推出一业”的实施思路,逐步实现各行业“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的办理标准。11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2.形成案例。加强精准服务,加大改革措施的政策发布、定期宣讲力度,强化窗口人员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窗受理等服务,形成落地案例。

  3.营造氛围。利用媒体、企业座谈会等渠道,加强对“一业一证”改革的政策宣传,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引导更多市场主体采用“一业一证”方式办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深化阶段(2023年12月至长期)

  总结第一批“一业一证”改革经验,在市政府审改办统一部署和市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拓展深化,将更多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改革质量,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作为优化涉企服务、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明确本部门“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分管领导、科级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1名,报区政务服务局备案。

  (二)组建专班,加强协同配合。成立顺义区“一业一证”改革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主召集人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区政务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成员涉及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等15家审批部门(具体名单和职责见附件)。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明确主管副职并指定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规范实施,坚持依法审批。“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行政审批事项,不改变审批和监管的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审批部门对综合许可凭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负责。因实施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区级审批部门要依法履职,依照标准和要求规范实施审批。

  (四)协同联动,推动政策落地。区政务服务局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有关工作。各相关审批部门要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主动争取涉及的改革事项率先在顺义区落地。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力争40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率先形成案例。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宣传,夯实业务培训。加大“一业一证”改革措施的政策发布、定期宣讲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窗受理等服务,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改革内容、体验改革成效、享有改革成果,提升政策知晓率。加强业务培训,明晰“一业一证”改革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执行标准等,确保审批服务和综合窗口人员理解准确、实施规范,推动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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