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改革委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2-03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2-0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西城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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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现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企业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报并提交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2.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公示期内,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

  3.北京市将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和普惠服务支持力度。通过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支持,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条件标准

  1.应在西城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附件1和附件2)

  5.申报系统中要求填报的最近一年经营数据统一按照企业2022年审计报告填报,并上传2022年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满足创新型直通车条件的企业除外)

  三、证书、牌匾申领

  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于2023年4月1日后,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梯度培育企业电子证书申领入口”或通过PC端访问“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梯度培育企业电子证书申领入口”,申领电子证书和牌匾。

  咨询电话:83926774 83926742

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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