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8-24
  6. [发文字号] 京建法〔2022〕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8-2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2年 第41期(总第773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简化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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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北京市统一身份实名认证,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网上办理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完毕后不再公示审核意见,直接公告审批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批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书面反映情况。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改的通知》(京建科教〔2009〕508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17号)中部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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