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4-21
  6. [发文字号] 京老旧办发〔2022〕1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4-2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确认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

字号:        

京老旧办发〔202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见附件)予以确认。请各区按照如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相关区应抓紧启动实施2022年第一批综合整治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治理类内容,建立规范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项目开工后,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各区须按照2022年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目标,落实项目确认、开工、完工任务。尽快梳理年内可实施项目,抓紧信息录入上报,市联席会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予以确认,列入改造计划,以加快工作进程,实现压茬推进。

  三、各区应在推进本市项目的同时,按照“双纳入”机制,主动推进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四、各区应统筹各项工作进展,积极推进在施项目完工、未开工项目进场施工。要把楼本体改造、环境整治、老楼加装电梯、各类管线改造及危旧楼改建等内容统筹推进实施,避免重复改造。

  五、各区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减少雨施、冬施;将施工现场纳入社区疫情防控机制,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积极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件: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2年4月21日  

分享: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