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1-22
  6.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8〕3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2-0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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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8〕32号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受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在北京市教委受理的有关项目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3.国家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4.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5.国外合作项目

  6.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二、各项目受理及提交材料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4月5日;

  2.国家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2018年3月10日-20日;

  3.国外合作项目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包括很多项目,如: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日本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与韩国科学技术院合作奖学金项目、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等网上报名时间根据相应项目规定进行报名。

  请各单位提醒申请人在各项目报名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推选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2.请各单位做好宣传、指导、咨询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受理时间做好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工作。

  四、文件查阅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各项目情况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联系人:李岚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18号西楼104室

  邮政编码:100053

  咨询电话:83552059

  传真:83556802

  邮箱:lilan@biee.bjedu.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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