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服务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4. [实施日期] 2018-01-01
  5. [成文日期] 2018-01-02
  6. [发文字号] 京财国库〔2018〕7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1-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调整《预算拨款凭证》样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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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国库〔2018〕73号

各区财政局、国库各代理支库、各财政专户代理银行:

  根据政府经济科目改革有关要求,在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中增加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调整执行环节中使用的《预算拨款凭证》样式(票样见附件),新《预算拨款凭证》增加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要素。新《预算拨款凭证》分为纸质和电子两种,其中:纸质《预算拨款凭证》一式四联,用于纸质票据结算使用;电子《预算拨款凭证》,用于已实现电子化支付拨款时使用。新《预算拨款凭证》自2018年1月1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预算拨款凭证》票样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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