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8-01-18
  5. [成文日期] 2018-01-18
  6.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8〕3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8年 第16期(总第556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备案”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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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8〕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规定、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十九大报告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现将取消有关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备案”事项。

  二、已备案、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继续有效,到期不再进行续期业务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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