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12-29
  6. [发文字号] 京财绩效〔2017〕291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7-12-2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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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绩效〔2017〕2918号

各市级预算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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