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防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9-14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5-09-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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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提升市民对防空警报音响的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9月19日在北京市十个区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9日10时00分至10时16分。

  二、试鸣范围

  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音响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希望市民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音响格式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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