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5-07-09
  5. [成文日期] 2015-06-26
  6. [发文字号] 〔2015〕1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5-06-2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对石景山区八角地区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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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6号

  为保证石景山区八角地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对石景山区八角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八角派出所南侧路(八角西街至古城东街)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二、八角派出所西侧路(八角派出所南侧路至八角北路)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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