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保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2-05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居发〔2015〕5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5-02-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发布2015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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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居发〔2015〕5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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