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5-03-16
  5. [成文日期] 2015-03-06
  6. [发文字号] 〔2015〕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5-03-1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东城区桃杨路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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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4号

  为保证东城区桃杨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3月16日起,东城区桃杨路(琉璃井东街至景泰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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