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上午,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举办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市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和本届评选表彰工作相关情况,并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社会氛围,2019年本市将开展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目前,本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模范群体)”416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59个,其中47人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对象是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人员,以及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本届活动突出“让社会充满正气正义”这一主题,具体落实十项重点工作任务:1.召开工商界及社会爱心人士座谈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介绍本市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呼吁为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捐款献爱心。2.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从2019年开始,每年的6月份为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全市将按照“宣传一批、带动一批、影响一批、鼓励一批”的思路,集中开展见义勇为政策法规和典型事迹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活动,以宣传见义勇为事迹,传播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正义。3.开展手机公益宣传,6月17日上午,首次公映“见义勇为,点赞北京”公益宣传片,除手机和网络传播外,拟在地铁站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合播放。4.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表彰启动。5.开展人物公益海报宣传,制作候选人典型事迹平面公益海报,在火车站、地铁站台进行广泛宣传,为大众投票营造氛围。6.开展社会化评选,开通微信投票链接,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候选名单。7.举办表彰及宣讲报告会,现场公布“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和先进单位名单,宣讲见义勇为典型事迹,呼吁全社会争做见义勇为好市民。8.开展专题报道,制作“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表彰及宣讲报告会专题节目,在电视台和主流报纸和新媒体进行专题报道。9.成立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推行评审委员会集体决策机制,解决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典型推树、权益保护等重点问题,实现见义勇为行为评审认定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10.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资金统发管理,确保见义勇为资金发放安全规范,将见义勇为人员资金发放全部纳入统发平台。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除加大社会化宣传力度外,首次增加了社会化评选环节,大众可以通过微信投票链接直接参与评选,形成见义勇为工作社会化宣传、社会化动员和社会化参与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