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12日召开 李伟主持

日期:2019-11-26 08:10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
字号: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明年一月十二日召开 李伟主持

  1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

  上午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李伟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切实担负起人大的职责使命,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对法律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上午的全体会议,审议表决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审议意见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审议意见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废止案(草案)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八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下午的分组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就有关议题进行了充分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副市长隋振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市监察委、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思政课教师、公民旁听会议。(高枝)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