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原则,结合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我们制定了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具体包含主动公开、决策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等4方面10项指标。主要涉及推进决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策兑现发布、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重要指标。
考评采取自查自评、三方评估和综合考评三步骤进行,并向被考评单位反馈考评情况,形成考评结果。总体上,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完成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工作创新,绩效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考评结果显示,62家被考评单位中,43家市级行政机关考评成绩优良,14家区政府考评成绩优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