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房公共服务配套将调标 统筹文体党群指标增设服务设施

日期:2025-09-30 08:4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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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从首都之窗网站获悉,市政府对2015年印发的《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修订,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实施意见》鼓励空间复合利用,在《配置指标》中增设综合服务设施,将文体活动、党群服务设施指标统筹使用,打造社区活力中心。

  聚焦新需求增设综合服务设施

  为保障新建居住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齐全,自1985年起,市政府陆续印发了5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也呈现新的特点。”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举例,汽车、电动自行车停车及充电需求不断增长,自行车保有量快速下降;快递物流发展迅猛,相关设施需要补充;居民文化活动、体育健身需求不断增长,老年人口逐步增加,鼓励生育政策陆续出台,相关设施有待加强。

  针对这些新情况,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相关部门聚焦居民生活新需求,对《配置指标》和《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修订。

  《配置指标》将文体活动、党群服务设施指标统筹使用,增设综合服务设施,由社区统筹安排文体活动、社区管理、党群服务等综合服务,通过空间复合利用、分时共享等方式,统筹各方空间需求,打造社区活力中心。在社区附近结合城市绿地设置可适应多种球类运动的社区室外综合活动场地,形成社区室外文体活动中心。

  修订后的《配置指标》还增设托育设施和老幼服务用房,明确规划建设要求,强化“一老一小”服务功能。其中包括,在幼儿园增设托班形成托幼设施,招收6岁以下幼儿,同时在综合服务设施预留设置就近入托需求的托育设施空间。

  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指标

  《配置指标》修订后,调整了停车指标,引导规划设计。例如,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及充电设施指标。对居住项目分区域、分类型调整机动车停车指标;降低自行车停车指标。此外,还增设小区入口广场,对小区出入口共享单车及临时车辆停放提出相应措施;对中小学出入口临时停车需求提出布局引导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实施意见》,电动自行车原则在地上停放,以更好地保障安全。“为了解决地面用地紧张及占用容积率问题,这次明确提出,在高大乔木树冠覆盖范围内建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车棚等小型设施,相关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相关用地总面积不超过绿地总面积30%的,可纳入绿地率核算。”相关负责人介绍。

  《配置指标》还增加了末端物流设施。增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明确密闭式垃圾站原则上在小区外结合公共绿化建设。同时,增设社区级商业设施,更好地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同时,为优化地下车库设计,《配置指标》对覆土绿地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整。“比如,修订前,要求地下车库顶的覆土必须与旁边未开挖的实土相连,而且长度必须达到边长的三分之一,这样就对停车场的设计形成较大限制,容易导致异形停车场的出现,居民停车时弯弯绕绕也比较多。”相关负责人解释,修订后,在覆土绿地满足排水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受与实土连接边长要求的限制,给了设计师更多空间,居民停车也更方便。

  值得关注的是,《配置指标》分区域、分类型细化配套指标,为不同居住项目提供个性化指标服务。例如,分区域调整优化基础教育指标;结合地铁站服务半径,明确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停车指标;设置专篇对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明确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规划实施体检定期动态评估

  《配置指标》适用于哪些居住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历次《配置指标》修订类似,此次修订的《配置指标》适用新建城镇居住项目,不含历史文化街区。

  “已建成居住项目需要调整改造公共服务设施的,因为建成年代、所在地区、居民需求、改建条件等情况各不相同,无法编制统一的改造更新配置指标,实际工作中可由街道、社区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结合居民实际需求,参照修订后的《配置指标》,因地制宜调整改造。”该负责人表示。

  在修订后的《配置指标》实施之前,已取得规划条件或相关文件的在途项目,该如何处理呢?该负责人表示,在途项目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按修订前的《配置指标》执行;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选择完全按修订前的《配置指标》执行,也可选择完全按修订后的《配置指标》执行。修订后的《配置指标》有关覆土绿地计算规则,以及配电室等供电设施在地下设置需进行评估审查等内容,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配套文件明确具体要求。

  据悉,《配置指标》将每五年进行一次修订,每年结合规划实施体检定期动态评估。(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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