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辅导报告

日期:2025-09-18 17:29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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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北京市司法局围绕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京司大讲堂”专题辅导报告,邀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进行专题辅导。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并就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

  许安标同志围绕颁布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意义,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四个方面作了专题辅导;并就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后的新要求、人大监督措施、涉外法治宣传等重点问题作了现场交流。

  会议提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是总结全民普法四十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普法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扎实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和“九五”普法规划谋划,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要以法律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通过制度保障与实践引导相结合,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全民法治行为习惯,做到化风成俗、润物无声;要以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充分利用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过程加强法律宣传解读,提升法律实施效果。

  下一步,北京市将发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网络”,在首都率先掀起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学习宣传热潮,综合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运用鲜活的语言和生动的事例,讲述法治宣传教育法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让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学习范围扩大到市司法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市监狱戒毒系统及直属单位以视频形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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