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北京市司法局在司法鉴定领域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信息化平台、大数据筛查、网络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构建非现场执法模型,通过非现场监管驱动现场执法,查办司法鉴定违法案件,全力推进“非现场+现场”综合监管模式。
科技赋能 提高监督效能
案例
市司法局通过充分探索运用数字化方式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以科技赋能监管效能提升。通过司法鉴定管理系统筛查发现某司法鉴定机构近两年无案件业务发生,驱动执法人员对其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机构已不具备登记条件继续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涉嫌违法,最终对其作出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024年,市司法局开展司法鉴定领域非现场监管71次,占比61.7%,发现问题8个,通过“点对点”指导改正,将以前必须到实地开展的现场检查转变为非现场监管方式,既能精准发现风险问题,又能减少对机构的现场打扰。
信用评价 提升鉴定公信力
围绕鉴定机构党的建设、信访投诉、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情况,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估网络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鉴定机构终身可追寻的监管记录,强化信用状况对鉴定机构行为的约束作用。根据诚信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对诚信等级高的,实施“无事不扰”监管举措,优先以非现场监管方式开展;对诚信等级低的实施重点监管,通过提高检查频率、强化监管链条等方式,督促其依法依规执业。使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作为鉴定机构守法诚信执业的“试金石”,持续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服务的满意度。
协同联动 推动健康发展
坚持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有机衔接。将行政处罚通报委托机关的同时,一律抄送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依据行业规范予以惩戒,进一步加大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力度。
坚持管理与使用有机衔接。编制公告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供人民法院使用,定期向人民法院通报司法鉴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情况,人民法院通报鉴定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供司法行政机关使用,通过建立司法鉴定沟通与协作机制,使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