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发布,共六大主题活动,一起了解。
六大主题活动
(一)3月6日—3月12日 妇女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
活动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要求,围绕妇女在婚姻家庭、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着重开展工作,将农村妇女、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妇女依法实施法律援助。
(二)5月15日—5月21日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
结合全国助残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关心、关注残疾人群体。发挥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北京法网作用,畅通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渠道,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依法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三)5月28日—6月3日 未成年人“护苗”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
结合“法援护苗”行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当事人因经济困难依法申请法律援助,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应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未成年被害人为女性的,应当指派女性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培训,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办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四)7月28日—8月3日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
学习贯彻《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 司法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落实《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需求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从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方面提供高质量全链条法律服务;探索站点规范化建设;依法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五)10月1日—10月31日“敬老月”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在消费、理财、保健、房产等老年人有重大侵权风险或重大涉案的领域开展法治宣传,依法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六)2025年12月1日—2026年2月28日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
针对年末岁尾讨薪案件高发的实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结合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安心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作用,及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关注新就业形态以及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农民工劳动纠纷新趋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怎样落实好六大主题活动,具体内容往下看。
进一步畅通群众依法维权渠道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进一步发挥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职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司法机关、劳动仲裁、武装部、驻京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联络点的良好运转。
提升北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精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专业坐席设置,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响应。有条件的区可以增设热线座席,切实提高热线平台接通率、满意率。
加大“一网一号一热线”的宣传力度。各区司法局特别是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地区,加大对北京法网远程服务手段的宣传推广,通过北京法律服务网(门户、北京通APP法律服务专区、“北京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查询,法律服务地图查询,法律咨询,预约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
统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结合“法润京华”首都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月,通过“进校园毕业季”“新就业群体维权”等具体举措,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力量;针对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驻京部队等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准、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举措
为重点群体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爱心窗口、便民窗口,优化窗口接待流程和人员管理,提升接待效率和接待质量。
对于确因行动不便无法提供现场服务的老年人、残疾人,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电话预约申请、上门服务。
落实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依法为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先行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