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国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日期:2024-01-02 14:47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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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司法部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卫列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准确适用扩大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等新规定。落实便民为民举措,积极打造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窗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运用好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有错必纠,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和监督依法行政效能。落实“繁简分流”、听取意见等程序要求,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工作保障,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司法部行政复议特邀监督员应邀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北京、浙江、广东、四川、甘肃等地司法厅(局)作了交流发言。

  会上,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介绍了北京市行政复议工作“五大体系”建设成效。

  一是着力建设规范化的行政复议接待受理体系,二是着力夯实规范化的化解争议组织保障体系,三是着力探索规范化的行政复议质效管理体系,四是着力构建规范化的行政复议能力提升体系,五是着力打造规范化的“智慧复议”支撑体系。

  崔杨指出,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加强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做好学习宣传,推动将新法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必学内容。二是做足工作保障,争取编制主管部门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三是做细实施准备,进一步强化与法院系统的衔接互动,推动形成更加统一的复议诉讼审理标准。四是做强“外脑”支撑,加强市区两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进一步优化复议委员会组织规则和议事规则。五是做实复议监督,将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增强行政复议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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