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合召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

日期:2023-12-28 10:48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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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近日,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召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启动政府规章后评估立法,联合组建专班,以三地近年来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成果为基础,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协同推进有关工作。这也是三地司法行政部门首次开展制定政府规章的立法协同,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一是固化实践经验,以制度化的后评估促进政府规章有效实施。

  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实践基础丰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后评估的主体、范围、内容、程序、方法等;2022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落实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具体部署后评估工作。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各评估单位对百余部政府规章进行“体检”,市司法局依托有关研究机构组织专家学者对评估成果分批开展评审,后评估及有关组织、指导工作均形成了丰富的实践。后评估立法正是建立在上述实践及三地交流互鉴的基础上,力图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后评估制度,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制度化的后评估督促有关单位重视政府规章实施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文件、科学有效配置资源、查补执法工作短板,确保政府规章实施效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的后评估促进政府立法质量提升。

  政府规章涉及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后评估工作是提升政府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查补执法漏洞、完善地方法律制度体系的有效举措。系统总结实践经验,通过立法细化后评估工作要求,能够为进一步完善评估标准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有效提高后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使后评估切实发挥“体检”作用,从制度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制度环境的适配性及社会影响等角度对政府规章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发现问题,为完善政府立法提供重要参考,帮助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改、废建议,通过“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实现高质量的制度更新和升级,以高质量立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抓住重要契机,以协同立法牵引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合作新模式。

  为切实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签署合作协议,形成了多业务领域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协同开展政府规章后评估立法的动议,正是2023年11月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召开的京津冀政府法治研究工作交流座谈会上达成的。三地协同推进后评估立法以共同的立法需求为牵引,切口小,任务聚焦,可行性、可操作性强,能够充分发挥工作机制的“协同性”优势,确保在立法工作的关键节点上保持步调一致,促进工作过程中的经验积累和工作成果的宣传推广。扁平化的协同机制、灵活的沟通方式有利于畅通沟通渠道,务实高效地推进工作,促进资料信息、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交流共享,调研组织、文稿起草、征求意见、决策发布、宣传贯彻等方面的协同配合,以及确定立法思路、研究重点问题和主要制度内容方面的互助互鉴,实现“齐步走、共商议、多共享”,形成辐射和带动效应,为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示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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