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采访,就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解读,一起来看!
崔杨:“与修订前相比,新法没有限制行政复议调解的案件类型,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复议案件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着眼于公平公正,在强化办案过程公开性和提高办案质效方面提出不少新要求,为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审理环节作出新规定,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从原则上书面审理调整为原则上要听取当事人意见,通过行政复议机构与当事人面对面、线连线,增强当事人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大了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明确调解是行政复议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可以在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积极运用,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各类行政争议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