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2022年全市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098起

日期:2023-03-29 07:56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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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去年全市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098起

  3月28日,市水务局召开水务综合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水务执法情况并通报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被处罚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在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员明达介绍,2022年6月20日,延庆区水务局执法人员在某视频网站时发现,2022年6月1日曾有人发布题为“钓遍北京——探钓白河堡”的视频。经实地查看并与涉嫌违法行为视频进行比对,确定该视频拍摄现场为延庆区白河堡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经过调查,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网站对该视频进行下架处理。延庆区水务局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随着天气渐暖,不少市民选择前往河湖边开展亲水活动。员明达表示,水务综合执法部门每年都会开展文明游河湖的专项行动,“针对一些市民到河湖边游玩时的不文明行为,我们会进行劝导,有些危险行为还会劝阻。”针对在饮用水源地出现的钓鱼、游泳等行为,将严厉打击、依法处罚。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在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或者水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李京辉介绍,2022年全年共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21.7万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7098起、罚款2945.06万元,在水利部年度的考核通报中,检查量及立案量均位居第一。同时,2022年全市水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年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免罚、减罚金额504.05万元,有力有效贯彻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工作要求。“2023年,全市水务执法部门将在节水、地下水、安全生产、水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李京辉表示。(王天淇 周俊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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