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执法工作

日期:2020-05-21 10:43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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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市城管执法局按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实现。为做好《条例》的落地实施,市城管执法局于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检查社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则重在引导,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条例》进一步落实实施,按照全市总体工作部署,市城管执法局自5月11日起,部署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重点检查宾馆、饭店、餐馆、商场、超市、小区物业、工地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重点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重点查处“十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违法行为。据统计,5月11日至5月18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企事业等社会单位及居住小区3.5万余家(个),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及小区6276家(个),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875起;其中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存在问题相对较为突出;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未按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收集、贮存设施,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等。

  据了解,朝阳城管小关执法队联合街道城管办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等途径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每日针对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经营性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5月1日以来,小关街道共检查小区33个、社会单位81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东湖执法队在辖区各社区在电梯间滚动播出“垃圾分类微课堂”、在公共广场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设置了垃圾分类宣传展板、横幅等;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各类线上宣传活动。同时联合街道城管办、食药所等部门,对辖区社区、餐饮单位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仍有餐饮单位厨余垃圾分类不纯净,存在混放行为,执法队员当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现场进行分类指导。香河园执法队对本辖区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餐饮企业、生活商超等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着重对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力促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同时针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促进市民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推动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潘家园城管队充分利用城管进社区的机会,逐步在小区内开展物业公司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普及分类常识,识别四类垃圾,现场指导社会单位落实垃圾分类,规范分类投放行为。自5月15日以来,共出动70余人次,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社会单位等进行垃圾分类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现场指出,立行立改,力促生效。和平街执法队共检查社会单位80余个、居住小区4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告知、引导、督促整改80起。执法队员通过逐户走访,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引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进行逐项登记,对社区内是否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是否规范清运垃圾等进行核查,摸排掌握各单位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积极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呼家楼执法队重点围绕运输企业混装混运,及社会单位不设置垃圾分类容器、不分类投放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执法队联合街道城建科、食药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已检查9个社区,26家社会单位。社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已基本符合规范,针对社区内个人投放存在分类不准确情况,执法队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在固定垃圾投放点,对普通群众就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小红门执法队在对辖区内40余家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些餐饮单位垃圾桶内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存在混放情况,执法队员对问题餐饮单位责令整改。同时,执法队员在检查过程中广泛开展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对辖区内单位、个人、蔬菜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宣传,号召单位、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减少环境污染,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基础设施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积极推进问题解决。同时,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对辖区垃圾清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紧盯收运环节中无资质运输、混装混运、泄漏遗撒等突出问题,有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落实责任,推动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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