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 幸“盔”有你
驾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随着出行方式的多样化,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广受青睐。但由于一些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对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大大降低了安全行车标准,增加了安全隐患。佩戴头盔事关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有效保护广大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人人行动起来,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正确佩戴符合国标认证的安全头盔,守法安全文明骑行,杜绝各类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树牢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全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人人行动起来,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者”。在自身做到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同时,要主动宣传引导,督促家人和朋友驾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各级交通安全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响应,号召所属人员率先垂范,引领带动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学校要教育引导12周岁以下儿童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人人行动起来,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监督者”。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发挥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员作用,及时劝阻身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安全行为,积极参与各类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助推交通安全习惯养成。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安全出行,幸“盔”有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首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安全工作
部门联席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