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提高林木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市园林绿化局依据《北京市生态公益林经营管护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生态林养护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区域特点及花园城市建设要求,对《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京绿办发〔2021〕113号)进行修订,形成《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jl@yllh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生态保护修复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35964/55535645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