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北京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结合辖区实际,外汇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为加快推进试点政策落地,更快便利企业外汇资金使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5日: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hsd@bj.pbc.gov.cn
2.通讯地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1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3.电话:010-88655413
4.传真:010-6855984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