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效促进本市地下水资源涵养修复,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依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地面沉降监测等工作最新成果,划定了本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范围,并制定了《关于划定北京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wjdxsglc@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北京市水务局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100038)
3.电话:010-68556759,68556313
4.传真:010-68556278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水务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