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谷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6-03-17 00:002026-04-16 23:55

征集时间:2026-03-172026-04-16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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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93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建筑垃圾治理相关文件精神,解决本区建筑垃圾偷排乱倒、无证运输、处置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治理体系,结合本区实际,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定了《平谷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4月1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uanjingfuwuzhongxin@bjp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大楼(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963036

  4.传真:010-69963036

  5.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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