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朝阳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5-07-22 00:002025-07-28 23:55

征集时间:2025-07-222025-07-28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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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 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北京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医保发〔2025〕8号)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要求,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yyb2020ndkh@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世通国际大厦E座902北京市朝阳区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3918649

  4.传真:010-53918612

  5.登录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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