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推进美丽丰台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以“政府设标奖励、企业创标争先”为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奖励的撬动作用,大力引导企业主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等,激发企业绿色升级内生动力,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丰台区2025年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以奖代补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tqsthjjwryk@mail.bjft.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10-83368522
4.传真:010-83368504
5.登录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