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治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对《丰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2013年版)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丰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3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tqsthjjwryk@mail.bjft.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10-83368522、18601385955
4.传真:010-83368504
5.登录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