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19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分工分案〉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22〕2号)《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关于〈门头沟区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审查研究意见》等文件精神,门头沟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门头沟区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3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yjb@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69834676
4.传真:69834676
5.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门头沟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